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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08:00 ~ 2021-02-05 18:00
2021-01-08 08:00 ~ 2021-01-29 09:30
2020-12-15 08:00 ~ 2021-01-05 09:30
2020-11-23 08:00 ~ 2020-11-23 23:59
2020-11-02 08:00 ~ 2020-11-11 18:00
2020-11-27 08:00 ~ 2020-12-17 09:30
2020-09-18 08:00 ~ 2020-09-25 17:30
2020-09-01 08:00 ~ 2020-09-08 17:30
2020-09-01 08:00 ~ 2020-09-08 17:30
2020-10-15 08:00 ~ 2020-10-22 17:30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硫酸钾、硫酸镁采购(KWJD2G2019031)
招标公告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委托,拟对一批硫酸钾、硫酸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为便于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20年度硫酸钾、硫酸镁采购
招标编号:KWJD2G2019031
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2个分标,A分标硫酸钾800吨;B分标硫酸镁40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A分标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00.00);B分标捌万肆仟元整(¥84000.00) 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销售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单位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获取方式:
时间:2019年8月16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地点: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绿洲家园C区31栋14楼1403号)。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用电汇方式将300元汇入以下账户,办理汇款后请将详细的邮寄地址、邮编、电子信箱、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传真至0774-5138789。如未能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招标文件无法邮寄或有更改及补充通知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如下资料:(1)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委托权限及时间),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贺州市绿洲家园C区31栋14楼1403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9月17日上午9时整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85号)613号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A分标 伍仟元整(¥5000.00);B分标 贰仟元整(¥2000.00)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贺州市西约支行
开户账号:2104380519201001260
七、网上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烟网(www.yanpk.com)、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85号 地 址:贺州市绿洲家园C区31栋14楼1403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 系 人:陆杨
电 话:0774-5209258 电 话:0774-5128789
传真: 0774-5209260 传 真:0774-5138789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硫酸钾硫酸镁采购(KWJD2G2019031)
更改通知一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硫酸钾硫酸镁采购
二、项目编号:KWJD2G201903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8月16日
四、更正公告日期:2019年8月27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贺州市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485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774-520925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绿洲家园C区31栋1403号
项目负责人:陆 杨 电话:0774-5128789
网上查询: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烟网(www.yanpk.com)、广西科文网(www.kwbid.com.cn)
六、文件更改事项及内容:
本项目投标须知12.1款第(4)条原为“(4)若为生产方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A分标必须提供)”;现删除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2.1款第(4)条内容“(4)若为生产方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A分标必须提供)”。
其余部分不变,请按以上更改的内容执行。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