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走私卷烟案的进展。三乡镇一名男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非法经营走私雪茄烟、涉案金额达7424928元。目前,该名男子已被提起公诉。
9月9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通报了一起公安部督办的走私
卷烟案的进展。三乡镇一名男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非法经营走私雪茄烟、涉案金额达7424928元。目前,该名男子已被提起公诉。
2015年2月开始,陈某明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销售雪茄烟,并雇请陈某彬(另案处理)协助他收发雪茄烟。4月10日,警方在我市三乡镇某市场附近将陈某明抓获,并在该市场某商铺内缴获雪茄烟1300盒(价值4734075元,均为走私雪茄烟)。随后,公安人员在三乡镇将陈某彬抓获,并在三乡镇某花园商铺内缴获雪茄烟1022盒(价值2690853元,均为走私雪茄烟)。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犯罪数额大,严重妨害我国烟草专卖管理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系公安部督办要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经认真审查,认为陈伟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情节特别严重,他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9月1日,中山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陈某明提起公诉,这也是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案值最大的经营走私
卷烟案件。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