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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2 16:30 ~ 2014-09-27 01:00
2014-09-22 16:30 ~ 2014-09-27 01:00
2014-06-19 16:30 ~ 2014-06-26 01:00
2014-05-21 16:30 ~ 2014-05-27 01:00
2014-05-12 16:30 ~ 2014-05-17 01:00
2014-01-18 16:00 ~ 2014-01-23 01:00
2014-01-06 23:15 ~ 2014-01-11 01:00
2013-12-24 16:27 ~ 2013-12-30 01:00
2013-12-23 17:00 ~ 2013-12-28 01:00
2013-12-18 16:30 ~ 2013-12-23 01:00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压棒机购置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压棒机购置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压棒机购置项目;
2.2工程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驻马店卷烟厂厂区内;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4计划工期: 1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拆除厂制丝车间压棒房现使用的2台压棒机及连接除尘器设备的输送机、检修平台等辅联设备;安装2台新型自动液压式压棒机及螺旋输送机等配套辅联设备;根据施工内容,重新修改压棒机相关电控系统程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液压式压棒机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企业;其委托代理经销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制造企业的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明。
3.2 具有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粉尘颗粒处理的应用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2日至2013年9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4.2报名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卷烟厂生产指挥中心4(河南省驻马店市南海路1号);
4.3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4.3.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3.2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4.3.3提供一份近三年(2011年1月1日起至今)粉尘颗粒处理的应用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4报名时出示以上证件资料原件及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报名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且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地 址:驻马店市南海路1号
联 系 人:芦先生 郭女士
电 话:0396-3823131
传 真:0396-3823121
邮 编:463000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压棒机购置项目开标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驻马店卷烟厂三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共有3家有效投标人按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员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了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代表对检查结果进行了签字确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工作人员按投标人签到的逆向顺序分别唱标,投标人代表对唱标记录签字确认。
评标会议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9时30分整在驻马店卷烟厂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评委在监督小组监督下抽取确定,评标委员会推选于振东同志担任本次评标委员会主任。
在正式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主任要求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进行评审,然后评委在廉政监督工作组监督下,对投标人资质和有关证件进行了验证。随后按照招标文件初步审查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即检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为有效投标文件,经审查3家投标人全部通过资格审查。最后评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对投标人资质和有关证件验证结果,对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了详细评审。廉政监督工作组对开标、评标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向低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深圳市格雷柏机械有限公司,得分92.18分;
第二名:江苏华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得分72.3分;
第三名:昆明仟驰科技有限公司,得分55.67分。
根据开标结果,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拟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为156.88万元。
根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招标采购活动廉政监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烟工监〔2012〕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该项目招标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通知公布之日起5日。
相关单位或人员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反映意见,也可以直接到厂纪检监察部当面反映意见。
联系电话:0396-3823986
地址:驻马店南海路611号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纪检监察部
邮编:463000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