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烟用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人: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
受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的委托,对宜宾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烟用物资采
购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单位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烟草公司物流中心烟用物资采购
二、招标编号:YBHBCG(160105)号
三、招标方式和资金来源:公开招标,单位自有资金。
四、包件划分:该次采购共分为3个包件,其中包件一:恒温恒湿箱,包件二:
叉车轮胎及叉车电池,包件三:塑料托盘和捆扎带
四、采购项目及内容:
1、预算金额:包件一:¥ 4.0万元, 包件二:¥10.9万元,包件三:¥ 85.0万
元。
2、采购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所述设备及其运输 、安
装 、调试 、培训、售后服务等所有服务。
3、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0天内免费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
完毕。
4、投标人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四川省烟草公司宜宾市公司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各包件投标文件采用综合评分法,并选取该包件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本次
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6、投标人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遗漏,并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7、详细内容及参数要求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要具有与投标产品相一致的经营范围。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
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将在评标时被审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
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招标文件自2016年1月 14 日至2016年1月 1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
00、14:30-17:30现场购买,投标人购买招标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
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包件人民币¥5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
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 2 月 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
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
联系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9 \ 01057372379
传真号码:010-57378888
电子邮箱:18515815829@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