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xxgsky81 发布时间:2019-02-18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关于出租商业房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现有位于丹东地区房屋6处,现拟对外公开招租,房地产估价报告评估价详见附表。根据《辽宁省烟草丹东市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辽烟丹【2017】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公开网站上发布了项目招租公告,截至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0日,截至报名时间内共计3人报名,承租房屋3处。
2019年2月21日在监督部门人员监督下,与承租方进行谈判,谈判事宜如下:
1. 租赁价格:经谈判,年租金详见附表,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执行。在签订合同之日内交付。
2. 租赁期限:承租期限为贰年整(按实际签合同为准),承租期间不得转租他用。
3. 租赁费用:承租期间,承租方所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取暖费等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支付。(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我公司的承租评估价格不包含房屋维修费用,承租方自主承担房屋维修费用。
4. 租赁安全:经谈判,出租房屋不得用于餐饮、储存易燃易爆产品、各类加工厂及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和其它对周围环境产生噪音或造成影响的经营项目,除此之外,所经营项目如需报有关部门审批的须经审批。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使用期间所涉及的安全问题及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
以上事宜承租方均表示同意。
监督管理办公室成员对开标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此公示以公示栏、行业民主公开网站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开。公示过程中,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直接向市局(公司)三项工作监督办公室反映,监督电话:2122621
公示时间为2019年2月21日—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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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烟草公司丹东市公司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表: 出租房屋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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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屋地址 |
成交人 |
出租面积(㎡) |
评估结果(元/年) |
成交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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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元宝区江城大街174-5号 |
王健 |
120.8 |
44730.00 |
44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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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振兴区十一经街五道桥小区2号楼109室 |
丹东桃李食品有限公司 |
60.2 |
31100.00 |
31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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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元宝区安美小区4号楼1-4号 |
未成交 |
93.36 |
63900.00 |
未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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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振兴区振七街10号 |
未成交 |
86.59 |
62300.00 |
未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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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元宝区元宝新村24号楼2号 |
未成交 |
226.47 |
176600.00 |
未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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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元宝区朝凤小区12号楼104室 |
丹东市创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87.8 |
64300.00 |
6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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