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最喜欢的就是黑兰州烟,如同他的人一样,清冷,他有纹身,但不多,他身上有一种慵懒的感觉,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但好像对什么事都能提起兴趣,除了我,他也喜欢民谣,那时候不懂他怎么会喜欢民谣,又土又难听,不如听流行歌,后来和他分开以后我喜欢上黑兰州和民谣,这是我们分开的第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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