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烟草公司兰考县分公司
普光之下,竟然有如此的不公平,不公正、不和谐、藏污纳垢的死角,和谐社会发展中,难道真的没有敢为不公平、不公正、革邪反正的领导吗?
我们会坚持不懈的维护自身利益,生命不息,维权不止。
作为大型国企,烟草公司享尽国家政策的恩惠——专卖专营,理应为国家排忧解难。同时,作为政策性企业,你们既有为国家创造财富的职责,也有承担社会责任的职责——这就是维护社会和谐和稳定。你们的这一作法实质上起到了破坏社会和谐和安定的不良因素,不管你们有什么冠冕堂皇的所谓理由,我认为你们的做法是在规避《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管理,以达到你们不愿为党和国家排忧解难、承担社会责任的卑鄙目的。
如今年龄大了,由于我们以前都是开着摩托车下乡走访管辖的零售户、每天都要行驶90公里左右,在这10年里不管刮风下雨从没影响过我们作为烟草人的工作态度,现在却落下了一身的职业病,经常性的头疼、见风流泪,腰痛、手腿关节炎疼痛,却让我们回家啦!这样公平、公正、合理吗?
十余年来,我们都是在最基层、最一线的岗位上工作,干的活又脏又累不说。就说在劳动报酬方面,我们和他们长期合同工干同样的工作,但是工资待遇差别极大。我的工资递增情况从2001年220元、260元、300元、450元、800元到2011年1100元。正式员工同样的岗位,月工资是在2001年就是1500元左右(不包括奖金、公积金、福利和其它)。从上可以看出,我现在的工资还没有在册职工十年前拿的工资高呢!在...
烟草公司不是人满为患,而是人手不够用,在我们的合同不到期的情况下,就已经招用新的合同工来从事我们的工作。法律明文规定,招用外聘人员时,以老同志优先考虑,而兰考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就事先招用外聘人员啦!这样的作为合情、合理、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