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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局“四大举措”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

2015-06-30 yanpk02 1767阅读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四大举措引导全省系统抓好贯彻落实。

6月23日,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转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烟草专卖执法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采取四大举措引导全省系统抓好贯彻落实。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各单位办理涉烟案件要严格按照《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程序规范办案,凡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必须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严厉查处无证运输。对符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情形的无证运输真烟案件,在依法处以罚款后,要监督当事人将违法运输的真烟送回启运地,并交由启运地的烟草专卖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严明信息报送制度。对查处的案值在5万元以上的真烟案件务必在48小时内上报,相关案情信息要及时录入MIS系统大要案报送模块。专卖部门要加强与内管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报送案件信息与内管系统一致。

严肃办案工作纪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可能存在违纪违规、执法不严的情况,结合正在开展的“公正、廉洁、文明”执法集中教育整训,进一步严格规范纪律要求。省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督导,对问题责任人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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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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