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泽鉴定
色泽是对烟叶或烟丝呈现出的颜色与光泽的总称,色泽鉴定是用视觉感受来完成的。单料烟的色泽,应根据国标规定的各类型烟叶等级进行判断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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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产品的色泽,应根据国标规定的各类型产品等级进行判断打分。鉴定时要求整盒检验其光泽,不能剥开烟支或在光线下对一支、几支进行观察打分,更不能在有颜色的光线或阳光直射下观察。
香气质量鉴定
香气质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香气的质,二是香气的量。二者兼顾,综合评价。香气质量鉴定是通过嗅觉感受和味觉感受完成的,质的好坏靠鼻腔去判断,量的多少由整个口腔去衡量。香气分为头香(嗅香、包装香)、支流香气和主流香气三种。头香指未燃烧时散发出的香气;支流香气指点燃后烟支在自然燃烧过程中散发出的香气;主流香气是指点燃后抽吸烟支所感觉的香气。
杂气鉴定
杂气是指烟气中含有的令人感到不愉快的气息。杂气的鉴别是由鼻腔感受来完成的。 杂气的产生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烟叶本身固有的,如木质气、生青气、枯焦气等;一是外界污染的,如不良加香产生的化妆品气息,环增因素产生的汽油、药物等等气息。 谐调鉴定
谐调指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烟气类型的谐调,指叶组配方时使用的各类型烟叶和各香型烟叶的香气谐调;二是指加料加香物质香气与烟叶香气的谐调。谐调鉴定靠鼻腔感受完成。在产品的评吸中,不仅要从加料加香方面衡量香气,还要考虑烟气类型的协调与否。 谐调鉴定对单料烟的评吸无意义。
余味鉴定
余味是指烟气呼出后,在口腔内的残留物。余味鉴定要靠舌头的感受来判断,如对酸、甜、苦、辣、涩的味觉,对加香加料残余物的反应程度。
刺激性鉴定
刺激性是指烟气对感官的冲击。在感受上分为口腔刺激、鼻腔刺激和喉部刺激三种。其感受就像在上腭、喉部和鼻腔有一种扩散的、单一的(类似无数针尖在扎)冲击感。刺激性大的,在口腔似有“辣”味,在鼻腔会使人流泪或有流泪感,在喉部会使咽喉紧缩引起咳嗽。刺激性鉴定靠口腔、鼻腔、咽喉三部分器官来完成。
烟气的刺激性主要是由卷烟中酸性过大和碱性过大而产生的,同时与烟支的水分、松紧程度等也有关。烟支的水分大则刺激性小;另外还与评吸者抽吸量和进出气速度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