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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交通口岸商店禁香烟广告

2015-07-15 danny
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在即,昨日上午,市爱卫办组织市交通委、市卫计委、市食药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多部门工作人员对青岛火车站、馆陶路汽车站、海泊河汽车站等多个窗口单位复审迎检情况进行检查。
  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在即,昨日上午,市爱卫办组织市交通委、市卫计委、市食药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多部门工作人员对青岛火车站、馆陶路汽车站、海泊河汽车站等多个窗口单位复审迎检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中发现,个别单位商店橱窗上张贴着香烟广告。“按照《青岛市控制吸烟条例》,这些交通口岸都属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应在醒目位置设置禁止吸烟标识,在禁止吸烟场所不得放置烟具和附有烟草广告的物品。”市爱卫办工作人员赵华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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