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报网讯由于微信经营成本低、风险小,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利用朋友圈进行营销,女大学生江芳为勤工俭学,在朋友圈里销售香烟达10万余元。近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江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提起公诉。
江芳是黄岛某高校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便想从网上找个赚钱的路子来缓解家里的经济压力。2014年,她在浏览网页时看到有人说做香烟代购挣钱,便从“外烟吧”网站加入一个专门倒卖香烟的QQ群,并与群内的夏飞取得联系,在未获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做起夏飞的分代理。
“江芳先是从群里其他好友处将香烟照片复制下来,保存到自己的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里共享,然后将周围的朋友、同学发展成为自己的分代理,通过从夏飞等人处购买卷烟再加价转卖给自己的分代理或朋友圈好友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办案检察官说,在校大学生利用朋友圈售卖商品本无不妥,但并不是任何商品都能随意销售,我国法律规定,烟草、食盐等专卖物品,需获取专项许可后才能流通交易,如果没有获取许可,便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涉嫌犯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