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朱冠琦 陈婷 王婷 记者 万凌云)镇江扬中的陈某、徐某,是认识三十多年的熟人。十多年前,现已年过七旬的徐某,还在自己工作的单位帮陈某找了一份工作,多年来陈某一直尊称徐某为“姨夫”。令徐某怎么也想不到是,这个自己曾经有恩于他的熟人,会在两年里,找各种理由诈骗了自己40余万元的香烟。12日,扬中警方透露,年近六旬的陈某被抓获后,交代香烟出售后的巨款,已经被其挥霍一空。
2010年,徐某退休后在扬中新坝镇开了一间副食品商店,年近六旬的陈某,时常来照顾生意买买香烟。起初陈某都是现金购买,但到了2013年陈某便开始大金额赊账购买软中华、95南京、玉溪等高档香烟。2年来,徐某的存款以及开副食品赚的一些钱,全被套进了陈某设的陷阱里。但徐某从未怀疑过这个结识了三十多年的熟人。直到今年8月,经人提醒,徐某才到新坝派出所报案,漫长的受骗连续剧,才戛然而止。
8月8日,警方将陈某抓获。
警方介绍,原来,陈某平时爱嫖赌,多年前就与妻子离婚。近年来,女儿要求陈某每月上交工资卡,只留600元生活费。而每月600元的生活费,根本无法满足陈某的日常挥霍享受开销。
2013年,手头一直吃紧的陈某,认识了在新疆工作的王某。王某就给陈某出主意,让陈某去“姨夫”的副食品店赊账购买香烟,然后由王某将香烟带到新疆卖出,再将钱给陈某。没想到,陈某依计赊账将54条软中华、每条620元,总计3.3万余元的香烟交给王某后,王某便再也联系不上了。
被骗的陈某,有苦说不出。但其既没有报警也没将事实告知徐某,而是在行骗的一条道上,开始走到黑。此后,他继续以家中有人过生日、家中有人去世、朋友出差等等为由,利用“姨夫”徐某对自己的信任,先赊账拿烟再以低价转卖香烟,两年的时间里竟然从徐某那赊账40余万元。
而骗来的高档香烟,除少量自身抽掉外,大部分都被其低价出售。出售后的巨额香烟款,除了被王某所骗外,余款则全部被其挥霍享受掉。
目前,陈某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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