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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女子微信朋友圈代购香烟获刑六个月

2015-08-27 齐珊 2479阅读
 近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代购香烟案;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近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代购香烟案;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经审理查明:80后女子张某某看微信朋友圈代购生意风生水起,遂产生了代购赚钱的念头。2014年5月至2015年3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不具备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资格的情况下,多次通过微信朋友圈代购中华万宝路牡丹等品牌的香烟,共计61111元。案发后张某某尚未销售的59.3条卷烟被查扣。经相关部门鉴定,尚未销售的卷烟价值为15391元,其中有部分为真品,有一部分系假劣卷烟

法官提醒:像烟草、药品、盐、石油、黄金制品、彩票等商品不允许在网络上销售或需办理相关手续才能销售,做微信朋友圈代购的商家一定要特别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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