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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局(公司)明确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评分标准

2015-11-06 webnews 2740阅读
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统一北京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评分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了《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统一北京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评分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制定了《北京市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评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中明确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是指北京市各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行为时依法制作的纸质和电子卷宗。

《标准》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采用满分100分的计分方法,包括基础要素评查和一般要素评查。其中,基础要素评查是对行政许可主体资格、事实和证据、适用法律、履行程序的评查;一般要素评查是对卷内文书制作是否符合卷宗一般要素的评查。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卷宗评查由市局负责组织,根据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细则确定评查次数。抽查卷宗种类包括新办、延续、变更、停歇业、恢复营业、补办、注销、不予许可、撤销、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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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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