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店没卖过这种烟”、“湖北市场是不准销售的”我故意这么说。“你这柜上不是和我这一模一样吗?”这次,我遇到素质较高、较难缠的顾客了。于是,我故意把烟价说得低低的,高素质的顾客很难接受低价出手,就算其因某种原因不得不放手,咱还可以再找其它的由头。退一万步说,咱忽悠不过去,自己低价购进再自己抽掉,这个应该是不违规的。
片段一:
我说:“这盒有点不靠谱,可能霉了”。
顾客:“怎么可能霉了呢,我上午送礼亲戚给的”。
我说:“你有所不知,你亲戚这烟就是别人象这样换来换去反反复复,所以到最后发霉了”。
片段二:
我说:“这烟有点不对劲”。
顾客:“这是某领导给我儿子的,人家那么有钱怎么可能有假烟呢。”
我说:“领导故意买假,给了你你能怎样?何况领导又不认识真烟假烟,也许他不知情呢?”
还有一类顾客刚进门就说,“这条高档烟,你见识过吗?要值五、六百吧。”
“哪里,你这条烟呀,零售价是1000元,进价都要880元呢。不过,象你这种高价烟我这庙小可不敢要。”其实,也就是100元的中档烟,我故意这样忽悠他。心想,说的高高的,他去哪都谈不拢到哪都换不成货物或现金,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是间接维护了烟草专卖法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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