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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日利亚一地区通过公共场所禁烟法案

好心情 · 2017-05-08 07:42 · 热度 3248
自尼日利亚政府于2006年1月份正式签署由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成为该公约的缔约方之后,该国政府就强化了国内控烟法案的实施。之后,该国国内最大的城市拉格斯地区议会通过了一项更加严格的控烟法案的修订案,禁止在该地区所有的公共场所吸烟。

根据拉格斯地区所公布的控烟法案的修订案,禁烟场所包括医院、居民区卫生保健机构的公共卫生区域、儿童保育园以及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等教育机构、公共交通工具、商场、体育场馆、餐厅、图书馆、博物馆等在内的公共场所,一律禁止消费者吸烟。该控烟法案的修订案还同时规定,公共场所应该有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志。

根据控烟法案的修订案,任何在禁烟场所吸烟的人将被罚款10000奈拉,或被判处1个月以下至3个月不等的拘役管制,对于多次违法者可以二者同时执行;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者,将被处50000奈拉的罚款,或执行半年的拘役,或二者同时执行。

另外,该控烟法案还特别规定,任何在有未成年人的场所吸烟的行为都属违法行为,对此这种行为的罚款也最高,为15000奈拉,并可对其进行3至6个月的拘役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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