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烟草专卖局(公司)立足市场实际,以“控制大户、扶持中小户,提高卷烟市场控制能力”为目标,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
一是充分认识规范卷烟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重要意义。清醒认识违规零售大户的危害性,加强对零售大户的管理监督,把规范零售大户经营行为作为卷烟经营、市场监管的重点工作,作为维护卷烟零售市场秩序的关键环节,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对卷烟零售市场的管控能力。
二是严格控制零售大户的规模和比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货源分配政策,对零售大户实行统一的货源供应管理办法,单次订货量不得超过月度供货总量的30% ,单规格单次供货量不超过200条,最大月度供货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条。提高零售网点布局的合理性,不断优化调整零售网点布局,大户数量偏高地区要通过综合治理,保持合理比例。
三是在规范零售大户经营行为的基础上大力扶持中小户。在发展壮大中小客户上进行深入研究探讨,长远看待中小户在卷烟销售、网络建设中所做的贡献,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维护发展守法程度高、执行卷烟价格到位的中小客户利益,适当加大对中小客户的货源倾斜力度。扎实地服务市场,有效弱化卷烟销售大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是切实加强对零售大户的日常管理。一户一策建立卷烟经营大户销售档案,定期对比分析大户经营数据,及时沟通反馈异常信息。进一步加强对卷烟经营业务的日常监管,确保零售大户守法经营,落地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