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牢思想防线。国家烟草专卖局高度重视专卖内管工作,指出烟草行业要“眼睛向内,管好自己”。国家局凌成兴局长多次强调 “真烟非法流通呈蔓延势头,问题出在我们内部,再不采取断然措施,烟草专卖就会‘自毁长城’”。赵洪顺副局长在今年在全国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真烟非法流通是当前行业的一个极大隐患,如果任其蔓延扩散,必然导致行业“自毁长城”。我们要从维护专卖制度、提升行业形象、保护干部职工的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严格的问责,对真烟非法流通问题进行全面治理。这是今年专卖管理工作的一个突出重点”。多年来的实践证明,严格规范管理是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作为烟草人员,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烟草专卖法是烟草行业发展的基石,牢固树立国家法纪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行业规范管理制度是不可逾越的“红线”,清廉从业是行业职业道德的“底线”的思想,始终从维护专卖制度、提升行业形象、保护干部职工的利益和国家利益的高度来认识专卖内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依法依规,规范销售行为,模范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特别是不能存在以牺牲规范的代价来换取一时的效益和发展的急功近利思想存在,更不能“自毁长城”。要深刻认识治理真烟非法流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清真烟非法流动态势的严峻性和治理任务的艰巨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真烟非法流动治理摆在更加突出的工作位置,力争抓好。
二是分清违法违规行为。2014年国家烟草专卖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认定真烟违法经营行为的通知》,将真烟违法违规行为分为7项共13类,并明确规定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和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卷烟非法外流在辖区外被有关执法部门一次性查获卷烟数量达到80万支或案值达到80万元以上的单位,国家局将组织力量直接进行查办,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追究直属单位领导的责任。所以,作为烟草行业工作人员,一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详细了解真烟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别,严格要求自己,不做真烟违法违规者。同时,要积极向其他人员宣传,使其他烟草员工也能熟知要求,严守相关规定,坚持规范经营。二要向卷烟零售户做好宣传,使他们了解真烟非法流通的危害性,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守法规范经营,坚持按实际需求在当地烟草部门订购卷烟产品,坚决拒绝接受其他来源的卷烟产品,不向烟贩销售卷烟,与零售户携手严防真烟非法流动,共同维护卷烟经营秩序。三要加强领导。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治理真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时,要强化领导,成立由专卖、营销、物流、内管等部门参与的真烟非法治理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针对真烟非法流动治理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议定措施,协调部署,强化领导,切实增强烟草人员规范经营意识,组织实施各种治理措施,确保真烟非法流动治理效果。
三是综合治理真烟非法流通。真烟非法流动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专卖、内管、营销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力,共同治理。内管部门要对辖区内真烟案件从卷烟牌号、数量、来源地、流入区域等进行分类汇总统计,每月形成真烟非法流动情况报告及时反馈专卖及营销部门。同时,加大真烟非法流动监管,重点对货源采购、货源分配、应急用烟管理、零售大户、异常客户、送货情况等进行监管,并对辖区出现的真烟非法流动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现内部人员违法违规经营的,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营销部门对真烟非法流动负第一责任,要加强市场调研,高度关注卷烟营销动态,及时了解市场真实需求,采购适销对路卷烟货源,并进行科学合理的投放卷烟。及时纠正因货源采供不对路、投放不均衡、分配不公平导致的真烟外流动问题;专卖部门对真烟非法流动负监管责任,加大卷烟市场监管力度,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方式,加强对串码流入流出频发的零售户进行重点监管,根据市场走访,准确掌握真烟非法流动的卷烟品种、流向、价格等情况,集中力量, 不定期组织开展真烟非法流动专项治理活动,积极查处真烟案件,特别是对跨省、市、县等区域流入、流出的真烟案件进行严肃查处。要以打击真烟流动网络案件为重点,对非法流通的真烟案件追上线,查下线,打网络,查大案,从而有效遏制真烟非法流动。
四是建立治理长效机制。建立真烟非法流通长效机制是遏制真烟非法流动的有力保障。通过建立真烟非法流动预警、分析通报、考核奖惩等机制,从而达到不断规范真品卷烟经营行为的目的。预警机制主要是借助内管信息系统卷烟销售异常预警,通过深入调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因货源采购、货源分配、大户销售异常等容易造成真烟非法流通的不规范经营的苗头性问题,并完善制度,防止问题的反复发生;分析通报机制主要由内管部门负责,定期对辖区内发现的真烟非法流通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将一些主要数据信息、监管重点及工作建议等向专卖、营销、物流等部门进行直接反馈。也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或每季度定期召开由专卖、营销、物流、内管等部门召开的真烟非法流动联席会议,借助会议分析和通报情况,研究对策,提出工作要求等,发挥相关部门的真烟注联防联动作用,采取应对举措,治理真烟非法流通;要坚持“一案双查”制度,认真贯彻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真品卷烟非法流动治理的意见》,对出现重大真烟流动案件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考核,制定真烟非法流动考核奖惩制度和规定, 将真烟非法流动治理考核结果纳入到对基层单位和有关部门考核中,与负责人工作业绩和绩效薪酬直接挂钩。对真烟违法违规经营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和问题反复出现的单位,特别是造成严重后果,或卷烟非法外流在辖区外被其他有关执法部门一次性查获卷烟数量或案值较大的单位提出警告,明确整改要求,限期整改,促进相关单位增强真烟非法流通治理力度,采取措施,综合治理,切实减少真烟非法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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